一、畢業應修學分數
各學年度入學生新生(含境外生),依據入學學年度開課時序表完成通識課程及專業課程。(課程時序表) |
二、選課學分數規定
1.日間部學士班:第一學年至第三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16學分,不得多於26學分;第四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9學分,不得多於26學分。
※以上所指學分數,包含輔系、雙主修及體育學分。
※2+2學生班學生每學期最多可選修32學分 |
三、選課程序
1.查詢各開課單位「開課時間表」或「教學綱要」可上網由【校務行政系統/課程資訊】選擇開課單位及課程連結查閱。
2.網址:http://std.nhu.edu.tw/或由【南華大學網頁】→【校務行政系統】→【教務公共查詢】→【課程資訊查詢】※此為無帳號密碼時可查詢本校課程之方式 |
四、網路選課系統及操作手冊
1.選課網址:http://std.nhu.edu.tw/或由【南華大學網頁】→【校務行政系統】→【選課、扺免、課程問卷】→【學生-網路選課系統】登入。※此為有帳號密碼時可查詢本校課程之方式
2.新生各項電腦作業操作手冊及說明,可參閱教學手冊或由【南華大學網頁】→【校務行政系統文件下載】→【新生操作手冊區】下載相關文件。 |
五、選課作業相關規定:學生選課分初選、加退選、補選及棄選四階段實施。
1.初選日期(1年級新生):
(1)大學部新生:開學前一週,正確日期請參照教務處公告。
(2)新生於規定之加退選期間,直接進【學生-網路選課系統】辦理相關必(選)修課程之加退選作業,各課程皆設有修課人數上(下)限,如該課程選課人數已滿,則將無法加選該課程。當大學部退選人數至第15人時,則無法於網路上辦理退選,請由選課系統印出書面選課單,請授課教師簽章後,請同學於加退選結束前將正本送交系辦彙整,並自行影印備查,各系所於加退選結束後將此類學生之書面選課單送交教務處處理。
(3)請留意自己是否已列入授課教師之點名表內,以免因選課疏失而無法獲得成績,
2.補選日期:開學後三週內,正確日期請參照教務處公告。
(1)符合下列資格之學生得至教務處辦理補選。
教務處於加退選結束後公告停開課程,如修習學分數未達本校學則規定之下限者,得補足最低學分數。
(2)所屬院、系、所主管要求加(退)選某課程者,得補加(退)選該課程。
(3)學分抵免核准後,須補辦退選某課程者,得補退選該課程。
4.棄選日期:學期中前後,正確日期請參照教務處公告。。
(1)學生每學期於加退選後,若因個人身心之特殊狀況或家庭發生變故,致使不能專注於課業時,得申請辦理棄選。棄選以一科為原則。
(2)申請棄選之學生,每學期棄選後修讀總學分仍不得低於最低應修學分數。
(3)學生每學期申請棄選之截止時間為期末考試之四週前。 |
六、上課教室代碼及上課時間表:
本校上課教室代碼區分如下:
『C』為成均館;『S』為學海堂;『H』為學慧樓;『Z』為中道樓;『W』為無盡藏。
日間部各學制上課時間表:
午別 |
上午 |
下午 |
節次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7 |
8 |
9 |
10 |
11 |
時間 |
08:10
~
09:00 |
09:10
~
10:00 |
10:10
~
11:00 |
11:10
~
12:00 |
12:10
~
13:00 |
13:10
~
14:00 |
14:10
~
15:00 |
15:10
~
16:00 |
16:10
~
17:00 |
17:10
~
18:00 |
18:10
~
19:00 |
進修學士班各節次上課時間表:
午別 |
下午 |
晚上 |
節次 |
6 |
7 |
8 |
9 |
10 |
11 |
12 |
13 |
14 |
時間 |
13:10
~
14:00 |
14:10
~
15:00 |
15:10
~
16:00 |
16:10
~
17:00 |
17:50
~
18:35 |
18:40
~
19:25 |
19:30
~
20:15 |
20:20
~
21:05 |
21:10
~
21:55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