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/11/8
《教務處公告》112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轉系(所、組)時間為112年11月13日(週一)起至11月17日(週五)止

公告事項:  
一、依據「南華大學轉系(所)辦法」第二條規定:「本校學生如認為所讀學系與志趣不合時,得申請轉系(所)。」;第三條規定略以:「本校學生修業滿一學期得申請轉系(所),經班級導師會談輔導後提出申請。」     
     
二、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轉系(所、組)時間為112年11月13日(週一)起至11月17日(週五)止,請欲申辦之同學逕行上網至本處網站下載「轉系(所、組)申請表」(詳如附件)或至教務處領取。 
      

三、為使學生適才適性發展,大學部學生申請轉系前務必上「大專校院就業職能平台-UCAN」(https://ucan.moe.edu.tw) 填寫UCAN職業興趣檢測,完成後列印UCAN「完整版診斷報告」及「個人版診斷」供系(所)參考,若「大專校院就業職能平台-UCAN」有任何帳密及填寫問題,請至產學合作及職涯發展處〉(成均館C105)洽詢。

四、申請需經原出及擬入導師與所主任晤談同意後,繳交相關資料至〈教務處〉,繳交資料如下:
✔(一)列印UCAN「完整版診斷報告」
✔(二)UCAN「個人版診斷」
✔(三)「南華大學(所、組)申請表」一份(向教務處洽取或自行至教務處網站下載表格)
✔(四)歷年成績單正本。(轉系若為112級同學,請附課表:請至〔校務行政系統〕→學期選課管理查詢個人選課資料滑鼠按右鍵→選擇〔列印〕,注意:畫面要含課程時間表)

五、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以不得申請轉系(所)為原則:

(一)學士班四年級肄業生。
(二)已核准轉系(所)一次者。
(三)在休學期間者。
(四)相關法令另有規定不得轉所者。

六、核准轉系(所、組)者,由註冊組書面通知;次學期(112-2)即按新轉入系(所、組)註冊日期,到校註冊。

七、南華大學轉系(所、組)申請表→點我

Go Back
 恭賀國企學程通過「華文商管教育認證組織(ACCBE)」四年期(2020-2024)